申诉申请书范文_申诉书范文
1.不服法院做的刑事判决书提起申诉 ,申诉书的格式及范文
幼升小申诉书写法如下:
一、第一步先写称呼:
如:尊敬的xx领导:
二、第二步写问候语:
如:您好!我们是xx的家长。
三、第三步介绍孩子基本情况:
如:首先请允许我们就xx小朋友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xx,男,出生于200x年x月x日,籍贯x省x县,现家庭住址为xx市xx区xx路xx小区x号楼x单元xxx室。自两岁半以来,他一直就读于xx市xx幼儿园,于去年升入该幼儿园学前班学习。
四、第四步申请升学:
责任为他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贵校以教学质量享誉xx市,能够让
xx到贵校学习也一直是我们梦寐以求的愿望,所以我们为xx申请人贵校就读,请您审核。
五、第五步署名:
如:申请人:xxx。
六、第六步留下****:
如:联系电话:1334857xxxx。
幼小申诉书范文:
尊敬的xx街道办各位领导:
您好!我们是xx的家长,首先请允许我们就xx小朋友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xxx,女,出生于20xx年xx月xx日,籍贯xxxx,现家庭住址为xxxxxxxx室。
自两岁半以来,他一直就读于西安市公园壹号爱幼幼儿园。在幼儿园里近3年的生活和学习中,通过幼儿园和家长之间良好的教育互动,她的生活独立性逐步得到发展,基本树立了正确的是非观、道德感和美感。
不仅如此,在学习中他也表现出强烈的求知欲,对各种新鲜事物都能产生浓厚的兴趣,学习注意力集中,也因此培养了广泛的爱好。在集体生活中,她养成了温和的性格和良好的自制力,能够和其他小朋友友好相处,乐意把欢乐与别人分享。
作为家长,我们致力于长期在西安市工作和发展,在西安购房长期定居。考虑到xx已成长为适龄儿童,我们有责任为他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希望孩子能在现居住地点就近入学。
意向小学xx小学。
申请人:xxx
联系电话:188xxxxxxxx
不服法院做的刑事判决书提起申诉 ,申诉书的格式及范文
法律主观:
对于违章建筑申诉书的范文,可以参见如下。铁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拆除违章建筑申请书铁岭县人民:我局查处_________________违法建设一案,现已查明当事人________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违法建设的建筑物____________,严重影响城市(镇)规划的实施。我局查明事实后,对违法行为当事人作出“限期_____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建筑物”的行政决定,但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拒不按我局的行政决定执行。为规范城市(镇)建设行为,尽快拆除违法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现申请铁岭县人民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当事人违法建筑的决定。以上申请,请批示。附:__________违法建设案卷宗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铁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年月日
刑事申诉,不论有关的裁判是否经过上诉,也不论这些裁判是否已经执行完毕,都可以不受时间限制而提交申诉状,但是提出申诉状并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 事 申 诉 书
? 申诉人:XXX。
? 委托代理人:XXX,江苏淮安XXX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 申诉人因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一案,对某某县人民法院(2015)盱刑少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淮少刑终字第9号刑事裁定书不服,提出申诉。
? 请求事项:
? 1、撤销某某县人民法院(2015)盱刑少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淮少刑终字第9号刑事裁定书。
? 2、判决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无罪。
? 事实和理由:
? 一、原审认定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犯罪,受害人张某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原审缺乏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刘某某和邵某某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张某某,之说不能成立。具体理由如下:
? 1、张某某亲属的报案材料和公安机关对张某某本人的询问笔录不能证明二被告人对张某某实施了,该言辞证据夸张虚,令人产生合理怀疑,且没有其他合法证据印证支持,不能使人确信刘某某对张某某实施了行为,以及邵某某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了张某某,邵某某与张某某之间的性关系行为违背了张某某的意志,侵犯了张某某的人身权利。
? 2、被告人刘某某与邵某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互相矛盾,特别是在谁先与张某某发生性关系,谁后与张某某发生性关系的基本事实问题上,二被告人的说法截然相反。在没有确实充分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原一审判决错误认定刘某某在先,邵某某在后张某某,二审裁定草率维持一审判决,属于认定基本事实不清。
? 3、二被告人供述中所谓的刘某某脸被咬伤,窗户玻璃被蹬烂,没有物证、书证证据证明,公安机关没有收集固定相应证据。在没有其他直接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刘某某与张某某在案发住所内是否发生了争执,因为什么发生了争执,无法认定,更不能据此认定刘某某张某某。邵某某与张某某事前熟悉,且存在相互好感的少年恋爱关系,即使认定邵某某与张某某之间发生了性关系行为,但无论如何没有证据证明该性行为系邵某某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反了张某某的意志。侦查卷宗中没有邵某某强行实施奸*的证据,法庭上邵某某的供述系年龄幼小盲目顺从庭审讯问的结果。
? 4、事前“商量”不存在,事中的同谋更不存在。。。。。。
? 5、本案的真实情况是,。。。。。
?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刘某某、邵某某在被羁押期间,被公安办案人员刑讯逼供,逼供情况具体确定,该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辞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应予排除。
? 1、刑讯逼供和变相刑讯逼供在侦查工作实务中几乎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只是该种现象越来越隐蔽,难以取证,弱势一方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难以保存和获取证据证明。有鉴于此,《刑法》第247条规定了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不愿自证其罪是人性的本质要求,然而在本案中,。。。。
? 2、申诉人委托的代理律师在监狱会见被告人刘某某和邵某某的会见笔录载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对二被告人实施了刑讯逼供。。。。。此情况表明,该讯问笔录属于非法言辞证据,应予排除,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3、侦查卷宗的记载表明,不论是讯问二被告人的讯问笔录还是询问证人的询问笔录,在讯问人(询问人)一栏,均为事后填写的姓名,填写的笔迹与笔录记载的笔迹完全不一致,差别极为明显,包括字体、字迹、笔墨颜色(笔录的记载是黑色,填写的签名是蓝色,字迹书写不同)都不一样。申诉人有理由认为,这些笔录不是出自侦查人员讯问所得,而是他人讯问,其他人替代签名,侦查讯问(询问)主体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来源不合法,应予排除。
? 三、邵某某涉嫌犯罪时不满18周岁,提起公诉审判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判时刚刚过了18岁生日3天,审判时无法定代理人和指定辩护人在场,违反法定程序。
? 1、打击犯罪与保护并重是我国当代刑事司法政策,缺乏程序保证的公正是最大的不公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对应当指定辩护人、通知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庭以及相应的工作有明确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提起公诉和审判的规定,联系到本案,申诉人认为,法院审判应当从某某县人民法院收到某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时开始,而非开庭审判之日为法院审判时间。本案开始审判时,被告人邵某某不满18周岁,某某县人民法院应当通知邵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并为邵某某指定辩护人,不应故意拖延到邵某某满18岁生日时开庭审判。然而,本案开庭审判之日邵某某刚刚过了18岁生日,申诉人有理由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是为了规避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而故意选在邵某某刚刚满18周岁生日时开庭,为此不惜损害邵某某的合法权益。因为开庭审判前,邵某某不满18周岁,一审法庭应当为其做大量的工作,如通知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庭前会见邵某某,进行社会调查,等等。选在邵某某满18周岁以后开庭,则这些工作都可以省略掉了。一审法院的工作是省略掉了,但是邵某某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了。法院是国家意志和公平公正的化身,法院应当尽最大可能地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才符合当今世界各国普遍优先保护被告益的刑事诉讼原则。
? 2、由于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损害了被告人邵某某的合法权益,致使年幼害怕、孤独无助的邵某某在庭审中一概无原则地承认指控,配合法庭审判,认罪伏法,连累被告人刘某某。类似此类重罪案件,不要说未成年的邵某某,就是一般的成年人,面对强大的公安机关和威严肃穆的法庭,不得不紧张害怕,只能“老实交代、供认不悔”。。。。因此,原审判决和二审裁定违反了法定程序,应予撤销。
?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二审疏于审查,错误维持。恳请贵院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再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无罪。
? 此致
?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XXX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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