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管理制度

2.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什么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

4.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_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简答题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具体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及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第四条公司定期限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五条使用特种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公司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及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九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分厂及车间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第十九条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第二十条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第二十一条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第二十三条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第五章特种设备应急救援

 第二十六条对特种设备公司应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第二十七条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第三十条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第三十一条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第三十二条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第五章特种设备事故处理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第三十四条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第三十五条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第三十六条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第三十七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九条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分厂领导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四十条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2)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5)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运行记录规定;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检和实施规定;

(7)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规定;

(9)特种设备购、验收、安装、改造、使用、修理、报废等管理规定;

(10)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及演练规定;

(12)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1)贯彻执行本规则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的规定。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前款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二)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管理制度如下:1、有关特种设备的事故基本都发生在使用过程中,因此,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的管理重点;2、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负责;3、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4、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院批准后执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什么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

法律分析:目的为了规范特种设备购、安装、改造、使用、报废等环节规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1.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和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特种设备的购、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检修、报废等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培训教育制度:制定培训,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应急预案制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救援措施、救援人员及配置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6.维修保养制度:制定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7.定期检验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设备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8.事故报告制度:对特种设备事故及时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报告。

9.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记录设备的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事故等情况,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

此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还应当制定操作规程,明确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设备,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同时,操作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1、总 则1.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1.2、 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各级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2、机构和职责2.1、 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2.2、 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2.3、 生产办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2.3.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2.3.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2.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2.3.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3、特种设备监督管理3.1、 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3.2、 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3.3、 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3.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3.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3.6、 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3.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充装单位的气瓶。必须保证在各环节中安全附件齐全。3.8、 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设备使用车间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3.9、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3.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3.11、 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应当经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3.12、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3.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证书;3.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3.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书;3.12.4、质量保证材料;3.12.5、工程业绩资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持此证在我厂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3.13、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3.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3.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厂。3.15、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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