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2、 突发公共卫生报告制度对报告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3.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4.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什么?

5.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6.动物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疫情报告制度_疫情报告制度怎么写

意思如下:

一日三检两报告指的是:每天三次检测温、两次报告(日报告、零报告)。这是一项中小学的防疫制度,师生的一日三检两报告(每天三次测温、日报告、零报告);每个教室、办公室、公共区域的消毒物资配备。

一日三检两报告制度执行:

三检指:晨午检(师生健康监测台帐)和上报晚检,晨午检由班主任完成,晚检由学生家长手机上报完成。

两报告指:日报告和零报告,报告内容体温异常(超过37.3°C) ,外出返桓和应检尽检“三类人员”,有以上情况的都要填写疫情防控日报表上报,没有的报无。

医院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是为各级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只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制度,并且保证其正常运转,才能保证信息的通畅。这是决策者准确掌握动态、及时正确进行决策与有关部门及时取预防控制措施的重要前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 突发公共卫生报告制度对报告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分析:1、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实施每周小结,每月有总结。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5、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6、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7、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8、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年终资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9、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3个月工资、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按下岗处理,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第四条 各级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各类卫生防疫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并接受有关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不同情况分为1小时内、2小时内。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第十九条:国家建立突发应急报告制度。

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的。

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应当立即向院报告。

第二十条:突发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或者上一级人民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报告。

扩展资料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第二十二条:接到报告的地方人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第二十三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发生突发的情况,及时向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通报。

突发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毗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接到通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应当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部门,已经发生或者发现可能引起突发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网:《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什么?

我国现行法定的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出现动物疫情,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三十一条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检验检疫、研究、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迅速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到动物疫情报告的单位,应当及时取临时隔离控制等必要措施,防止延误防控时机,并及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上报。

第三十二条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本法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必要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所出台的条例。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设置

保健教师是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疫情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

1、在园长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总部疫情及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的报告。

2、定期巡视全园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负责指导全园学生晨检。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同一个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3天内多名学生(5例以上)患病,有类似症状(发热、皮疹、黄疸等)或共同饮食、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2、园区现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幼儿园传染病报告人应立即报告相关信息。

3、当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烧、呼吸急促、严重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集体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以最方便的通信方式向初中疫情报告人报告。

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的病因跟踪和报名制度。如果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的早期症状传染病患者的嫌疑、缺勤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幼儿园传染病报告人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调查,记录调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观察和询问早上到学校的每一名学生,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工作日志上。

如果发现学生有感染症的初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和感染症患者,应及时通知幼儿园感染者,幼儿园感染者应进一步调查,确保感染者的早期发现、早期报告。

2、班主任和课程老师应密切关注本班学员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员,应了解学员的病情和可能的病因,如有疑问,应及时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收到报告后,应及时调查学生的病情和可能原因,以便早期发现感染者。

动物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三、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四、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4、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5、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6、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1、本单位职工要严格遵守有关上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制度。

2、疫情上报要经主管领导批示。

3、严格遵守国家对重大动物疫情的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示,不得随意向社会、媒体、亲戚朋友等散播。

4、疫情报表要据实填写疫情发生地点、疑似病名、牲畜种类及数量,不得谎报、漏报、瞒报。

5、疫情上报要及时,准确,严格按照农业部及自治区农牧业厅的要求,对特重大动物疫情在2小时以内报至自治区相关部门。

6、对记载有疫情的报表、文件等书面材料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借阅。

7、邮寄有关疫情内容的报表、文件时必须以机要文件的形式投寄,不得以平邮或挂号邮寄。

8、如因违反以上制度,造成疫情泄漏引发重大事故者,法律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