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制度幼儿园_安全保卫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2.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什么的工作方针
3.如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5.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实行什么原则,坚持四个什么的方针
6.如何做好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
7.保卫人员管理规定
8.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含有国有、集体资产的股份制、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各类企业(以下简称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均适用于本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实施领导。
各级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按照权限分工,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第四条 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负责人是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可以委托副职具体分管治安保卫工作。第五条 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必须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第六条 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对单位人员进行治安保卫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预防、制止单位内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
(四)调解处理内部治安纠纷,及时进行疏导,防止矛盾激化;
(五)加强要害部位管理,确保要害部位安全;
(六)做好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七)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被宣告缓刑、释、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或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刑事被告人,或被批准劳动教养院外执行的人员依法进行监督、考察和教育;
(八)保护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侦破、处理;
(九)参与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本单位的集体户口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涉外活动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做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第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下列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一)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
(二)消防安全制度;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和管理制度;
(四)密级产品、文件、图纸、资料、印鉴等保密和管理制度;
(五)现金、有价证券、文物、贵重物品、设备、物资等管理制度;
(六)运输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七)重点、要害部位保卫制度;
(八)集体宿舍、招待所、食堂、浴池、俱乐部等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九)检查、奖惩制度;
(十)需要建立的其他治安保卫制度。第八条 单位应根据需要,建立保卫工作组织或配备专、兼职保卫工作人员。其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由单位自行决定,但须向公安机关备案。
单位配备保卫工作人员时应严格审查,并征求公安机关的意见。第九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保安人员或聘用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在本单位从事安全防范工作。第十条 单位的保卫工作组织和保卫工作人员,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的领导下,执行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任务,检查落实单位各部门及基层组织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取预防措施,督促消除治安隐患。
单位保卫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严格依法办事。第十一条 单位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维护本单位的治安秩序。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单位贯彻执行本条例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二)督促单位实施治安保卫责任制;
(三)检查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指导单位开展治安(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五)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六)对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及时追查原因,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七)协助单位考核、培训治安保卫工作人员。第十三条 对阻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扰乱单位治安秩序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人员有权制止,直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查处;接到紧急报警的,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依法处理。
接到报告、报警的公安机关未及时处理的,单位有权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及时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民用航空器旅客运输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民用航空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旅客运输的航空器飞行中客舱和驾驶舱的安全保卫工作。
前款规定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机组人员和旅客应当遵守本规则。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统一监督管理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根据民航局的规定,具体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第四条 本规则使用的部分术语定义如下:
飞行中,是指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航空器强迫降落时,在主管当局接管对该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责任前,应当被认为仍在飞行中。
机组人员,是指飞行期间在航空器上执行任务的航空人员,包括机长和其他空勤人员。
扰乱行为,是指在航空器上不遵守行为规范,或不听从机组人员指示,从而扰乱航空器上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
非法干扰行为,是指诸如危害民用航空和航空运输安全的行为或未遂行为,即:
(一) 非法劫持飞行中的航空器;
(二) 非法劫持地面上的航空器;
(三) 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
(四) 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
(五) 为犯罪目的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或材料带入航空器或机场;
(六) 散布诸如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信息。
值勤期,是指航空安全员在接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安排的飞行任务后,从为了完成该次任务而到指定地点签到时刻开始(不包括从居住地或驻地到报到地点所用的地面时间),到解除任务签出时刻为止的连续时间段。在一个值勤期内,如果航空安全员能在有睡眠条件的场所得到休息,则该休息时间可以不计入该值勤期的值勤时间。
休息期,是指从航空安全员到达驻地起,到为执行下一次任务离开驻地为止的连续时间段,在该段时间内,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为该航空安全员安排任何工作和给予任何干扰。第二章 飞行中安全保卫职责第五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负责旅客运输飞行中航空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设置负责航空安全员管理的机构,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9)和民航局其他相关规定派遣航空安全员。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制定执行程序,并纳入本企业安全保卫方案。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可以对所属航空安全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实施的监督检查,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第六条 机长在执行职务时,为保护航空器、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航空器内的良好秩序,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在航空器起飞前,发现有关方面对航空器未取必需的安全保卫措施的,可以拒绝起飞;
(二)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可以要求航空安全员及其他机组人员对行为人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者强制其离机;
(三)对航空器上的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可以要求航空安全员及其他机组人员启动相应处置程序,取必要的制止、制服措施;
(四)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必要时还可以请求旅客协助;
(五)在航空器上出现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时,根据需要改变原定飞行或对航空器做出适当处置。第七条 航空安全员在机长的领导下负责维护航空器内的秩序,制止威胁民用航空飞行安全的行为,保护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航空器客舱实施保安检查;
(二)根据需要检查旅客登机牌及相关证件;
(三)对受到威胁的航空器进行搜查,妥善处置发现的爆炸物、燃烧物和其他可疑物品;
(四)制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或物品进入驾驶舱;
(五)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人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者强制其离机;
(六)防范和制止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航空安全员在执勤时应当严格执行执勤程序,不得从事可能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活动。
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什么的工作方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民用航空活动以及与民用航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适用本条例;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民用航空公安机关(以下简称民航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检查和监督。第四条 有关地方人民与民用航空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民用航空安全。第五条 旅客、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第六条 民用机场经营人和民用航空器经营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报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实行有关民用航空安全保卫的措施;
(三)定期进行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训练,及时消除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隐患。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航的外国民用航空企业,应当向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报送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第七条 公民有权向民航公安机关举报预谋劫持、破坏民用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第八条 对维护民用航空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人民或者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给予奖励。第二章 民用机场的安全保卫第九条 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同机场中的民用部分,下同)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应当符合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关于民用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的规定。第十条 民用机场开放使用,应当具备下列安全保卫条件:
(一)设有机场控制区并配备专职警卫人员;
(二)设有符合标准的防护围栏和巡逻通道;
(三)设有安全保卫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装备;
(四)设有安全检查机构并配备与机场运输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检查设备;
(五)设有专职消防组织并按照机场消防等级配备人员和设备;
(六)订有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援救设备。第十一条 机场控制区应当根据安全保卫的需要,划定为候机隔离区、行李分检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货物存放区等,并分别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第十二条 机场控制区应当有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实行封闭式分区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三条 人员与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必须佩带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并接受警卫人员的检查。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由民航公安机关按照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发和管理。第十四条 在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内的人员、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进,车辆、设备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一切人员、车辆必须避让航空器。第十五条 停放在机场的民用航空器必须有专人警卫;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航空器警卫交接制度。第十六条 机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机场控制区内、放牧、晾晒谷物、教练驾驶车辆;
(三)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四)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五)强行登、占航空器;
(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
(七)扰乱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第三章 民用航空营运的安全保卫第十七条 承运人及其代理人出售客票,必须符合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售予客票。第十八条 承运人办理承运手续时,必须核对乘机人和行李。第十九条 旅客登机时,承运人必须核对旅客人数。
对已经办理登机手续而未登机的旅客的行李,不得装入或者留在航空器内。
旅客在航空器飞行中途中止旅行时,必须将其行李卸下。第二十条 承运人对承运的行李、货物,在地面存储和运输期间,必须有专人监管。第二十一条 配制、装载供应品的单位对装入航空器的供应品,必须保证其安全性。第二十二条 航空器在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机长统一负责。
航空安全员在机长领导下,承担安全保卫的具体工作。
机长、航空安全员和机组其他成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如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应该坚持以: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做到以下几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高科技犯罪、防火灾、防洗钱,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为业务经营创造良好环境。
3、保障员工人身、资金和经营场所安全。
安保的工作内容,下面我们对安全保卫工作职责范围做一个大概的了解。
1、负责各责任区内的楼宇、通道、停车场、绿化地、车辆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
2、负责管理进入责任区的车辆,保持道路畅通。
3、负责责任区内的清洁、绿化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
4、负责责任区内装修施工人员管理。
5、负责接受业主投诉,收集业主意见。经过严格培训,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拿技能。熟悉和掌握大厦内业主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
6、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对保安的领导工作,调解大厦内各种纠纷。
7、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对所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按规定的期限及时加以解决整改等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1、着装、佩戴齐全,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且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2、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要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3、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损害公司利益;
4、平时要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
5、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6、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7、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维护所管辖区的正常秩序;
8、保护公司区域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等。
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实行什么原则,坚持四个什么的方针
安全无小事,无论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需要以自身安全为主哦!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一为了“平安单位”建立工作,努力落实镇综合治理会议精神,做好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消除企业各种不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不安全事故发生,保全厂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全厂财产不受损失,为企业生产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发展促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原则,加强各项治安管理和防范措施,做好企业安全工作和建立安全单位工作。围绕我厂治安工作的特点用心开展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对突发、处理的水平,确保生产秩序的顺利进行,努力为职工的工作、生活带给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结合的工作思路,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完善厂区安全防范体系,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实现全年厂区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3、进一步加强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好各项治理防范措施,建立企业与管辖片警“110”报警系统,集中整治厂区及周边治安环境,降低治安案件发案率;
4、建立信息收集网络体系,做好信息员培训工作。加强厂区基础防范工作,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严密性。
三、具体措施
保卫科从人防、物防、技防、制防“四个角度”入手,全方位抓好内部治安防范防火工作。加强公司生产保卫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管理从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方针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加强公司要害保卫工作。
1、职工食堂窗户安装铁护栏,机加车间外部、运输科、供应科外部建立防护墙,供应科仓库门窗按要求重新更建,并按设明暗两道锁,有微机的单位、部门增设了明暗两道锁,放射性源库安装了报警器,对放射性源重新建立了档案,从使用、保管、运输、储存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放射性源的安全。
2、加强保卫人员队伍建设,用心开展安全思想教育,重点做好纪律作风建设。用心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保卫人员素质,逐步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监督制约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保卫人员及其它门卫人员的督查,促使他们礼貌值勤,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3、用心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各种活动,严厉打击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单位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厂内治安环境建设:
(1)抓好厂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稳定。
(2)落实好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加强厂区巡逻检查值班制度,隐患整改和事故汇报制度。保卫人员做到,有警必接,闻警必行,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3)加强门卫管理,强化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做到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做好厂区出入厂门制度和携物出门查验制度,确保资产和员工个人财产不发生丢失、被盗。
(4)财务室要落实好值班值宿制度,避免出现漏岗、空岗状况的发生。
(5)调解处理好厂区内部发生的治安纠纷,维护好厂区区的整体安全。加强员工管理,登记造册,做到状况明,底数清。
(6)加强对员工的饮食管理,把好食品卫生进货关,就餐环境卫生关。
5、做好厂区安全防火工作,消除火险隐患
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制,建立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重点部位和防火职责人,设置明显防火标志,落实好火灾隐患整改要求,制定好本部门防火和疏散方案。要加强对员工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职责感。加强安全防火检查次数和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对重点部位和火源点要严加看管重点防护,确保安全。加强厂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及时维修更换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消防监控人员要定期对消防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随着水泥、熟料销售旺季的到来,由于人流、车流增多,厂区治安面临必须压力。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水泥厂保卫部广泛组织开展治安防范集中行动。该部为维护厂区治安稳定,严防危害正常生产秩序案件的发生,他们成立了以部长、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巡逻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巡逻治安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加强巡逻。确保全面覆盖,努力维护厂区的稳定,为水泥厂创造了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二为确保“xx”期间场所安全稳定,防止发生各类突发性安全事故,根据省局《关于加强xx期间xx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和《安全检查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安全意识,牢筑确保节日期间场所安全的思想防线
全体民警职工务必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促发展”的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做好五一期间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就是服从和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场所”的高度上来,不断增强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统一到省厅、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做到常备不懈,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敌情观念,把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部门要组织好本部门的民警职工学习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做到入脑入心,强化安全首位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全体民警职工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履行场所安全工作任务的具体实践中,牢筑思想防线,确保场所的安全稳定。
二、强化制度措施,狠抓五一期间场所各项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开展全方位安全大检查:
根据省局《安全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六项重点内容,按照责任区划,分为管理、生产、生卫、行政办公四个小组进行,坚持“重点明确,责任到位,资料齐全,整改有效”的方针,对查出的问题或要追要溯源,取措施,彻查到底,绝不放过。
(二)强化门卫管理和警戒巡逻制度:
针对节日期间警力相对薄弱的状况,警戒护卫要增派警力,加强门卫管理,做好人员进出大门、车辆进出所区的安全检查,严防流入场所。同时,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充分发挥警戒护卫和场所监控设施的作用,全天候做好安全工作。
(三)严格备勤制度和所领导带班制度:
要落实好节日备勤制度,保持足够的节日备勤警力,做到随传随到。明确所领导带班和各岗位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值班所领导要深入到三大现场,靠前指挥,检查、监督民警履职情况,做好安全督察。同时要亲自组织劳教人员节日文体活动,做好劳教人员节日膳食安排。
(四)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交班交情况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五)加强重危人员管理,做好包夹布控措施:
各中队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全部纳入视线,落实包教民警、包控人员和包夹措施,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和教育转化工作。
(六)安排好节日期间劳教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教育科要积极引导中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生卫科要科学安排节日膳食,保证劳教人员吃的卫生,吃的健康。
(七)建立应急处置小组:
以新修订完善的《xx劳教所应急突发性预案》为依托,遇到工作险情立即启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快速处置。
(八)搞好后勤保障工作:
对节日期间值班、备勤的民警,办公室提前按照好节日伙食。同时要加强警用车辆的管理以及供水、供电的畅通,保证全所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转。
三、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维护场所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按照省局提出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班子成员挂点抓”的要求,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所领导在节日期间要深入三大现场,靠前指挥,确保一线各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秩序;值班科长要坚守岗位,并协助所领导做好当天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警务督察人员在节日期间要利用值班的机会,全面介入场所各项工作,进行警务督察活动,杜绝脱岗、睡岗和履职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值班民警包括机关值班、医生、警驾、机要员要认真履职,做好值班记录,保持车辆、通讯传真设备完好,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三为确保县城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生产总要求,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以近期与长远相结合、治本与治标相结合、检查与督查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为手段,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制定检查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以尽量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为目标,保持全县及城管部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促进基础设施保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检查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城管检察大队、环卫队、园林处、人民公园和人民广场、垃圾处理场等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局机关股室:对办公车辆、值班情况、室内灯具线路等进行细致排查,确保车辆能够安全行驶,线路没有老化、破损等现象。
2、城管检察大队:对执法车辆进行认真排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对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进行排查,发现有松动、老化和摇摇欲坠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组织人员予以修复或更换,确保户外广告牢固安全;对车辆乱停乱放、小商贩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的进行排查,确保车辆顺利通行,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对学校周围小商贩进行清理排查,为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环境,确保学生教师出入安全。
3、环卫队:定期对环卫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清扫、清运、保洁常识教育,尤其是在顺城路、中华大街等车辆多、车速快的街道工作的人员,要时刻注意过往车辆,确保人身安全;对垃圾清扫、清运三轮车及大型清扫、吸污、洒水车辆进行排查,确保各种车辆能够安全行驶,正常工作;清扫保洁人员时刻关注道路井盖损坏丢失情况,发现后及时上报,对排水口处的垃圾杂物等及时清理,保持排水畅通,确保汛期安全。
4、园林处:对歪倒树木进行排查,发现后及时进行扶直捆绑或更换;对树木中穿插高压线路等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后及时和电力部门进行协调解决,避免触电事故发生;对树木修剪、维护器械进行排查,确保器械能够正常使用,避免发生工人损伤事故。
5、人民公园、人民广场:对公园、广场内的灯具、线路进行排查,发现破损灯具、歪倒灯杆、老化线路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在公园内的坑塘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牌,并加强看护管理力度,避免发生溺水事故;对广场儿童游乐设施和喷泉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避免发生儿童伤亡事故。
6、垃圾处理场:对垃圾处理厂内的器械、车辆等进行排查,确保器械、车辆能够正常使用。
7、市政股:对城区管理范围内的街道路面进行认真排查,发现路面坑洼不平的及时修补,发现损坏、丢失井盖的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发现损坏灯具、歪倒灯杆、老化线路的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对管理范围内的坑塘、河流、桥涵、排水管道等进行排查,确保能够正常排水。
四、时间步骤
从20xx年x月底开始,到x月xx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1、部署发动阶段(x月底至x月x日)。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致排查,组织、动员各自工作人员立即投入到大排查活动当中。
2、检查整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局机关各股室、各队要严格按照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的排查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进行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努力将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总结提高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局机关各股室、各队对大排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相互交流经验做法,巩固和扩大大排查活动成果,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达到权利与责任相统一,具体安排指导好各自分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出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各股室、各队负责人任成员的基础设施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做好信息反馈。局机关各股室、各队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活动过程中发现正反典型的随时报送相关信息,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全局通报,并登记备案。
3、强化责任追究。对基础设施保卫工作中真抓实干、高度负责、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在工作中搞、大、虚、空,排查隐患不认真、不细致或排查出隐患不解决、不上报的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四坚持贯彻落实《xx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把尊重和保障师生生命作为落实“服务学生、执教为民”和服务强质战略的具体行动,开展以“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为永恒主题的学校安全活动,强化师生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健全学校内部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学校周边治安整治,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祥和的教育环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立足学校职能,结合学校实际,切实抓好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内的安全督查,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责任,促进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学校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努良好的教学环境。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 xxx
组 员: xxx、xxx、xx
2、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网络机制
3、建立学校护卫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按照学校安排的值班表进行轮换值周;设立学校门卫轮换值周岗位)
三、主要措施
1、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健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健全安全工作例会,校长作为主要责任人亲自参与研究和分析学校安全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具体布置有关安全工作。学校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要依据要求,明确各自分工,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而使得学校安全工作有、有组织、有布置、有落实、有监督、有检查、有总结,将安全工作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2、规范门卫管理,扎紧第一道防线:
学校要加强对门卫保安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师生进出校园一律下车推行,机动车进校园一律慢速行驶。严禁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学生进出校必须配戴安全帽。
严格执行访客证制度,对来校联系工作者一律登记;家长进校送饭、接孩子等一律有班主任陪同进校。
3、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严格执行用水、电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者更换老化或毁损设施设备。学校总务部门要用教师日常报修和不定时巡视相结合的办法及时维修或者更换老化或毁损的设施设备。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用水、用电、相关设施和场地体育器材。
加强对学校技防物防设施运行检查,定期维护并做好记录,保证正常运转。 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有效使用,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加强食品、卫生工作:
学校要杜绝学生在校期间购买和携带三无产品进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认真做好对学生的每日晨检工作。
落实水源控制安全措施,学生的饮用水学生自带,并且不能共用。
加强学校卫生工作,除每周由大队部定期检查两次外,值周教师也要每天检查,特别对厕所卫生和一些卫生死角的检查要加大力度。
5、深入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意识:
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切实加强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时间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德育处要扎实开展好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防人身伤害、防火、防电、防溺水等宣传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制,促使广大师生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珍视生命、关心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不断丰富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一是学校要利用午会课扎实上好安全专题教育课,帮助学生掌握基本安全规则和自我防护技能;二是通过学校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标语、《告家长书》等各种宣传阵地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宣传消防、交通、饮食卫生、防火、防电、防伤害等安全常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三是充分发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实践活动等阵地的作用,切实加强学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让学生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意识。
6、加强学生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制订《学校班级学生课间活动规范》,充分利用班主任会议、集体午会、校会、星级行为规范班的评选等活动教育、引导学生遵章守纪,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落实“每天阳光健身锻炼一小时”制度,班主任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体育老师、阳光健身体育活动值班老师在组织活动项目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平时加强活动场地、活动器材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7、落实教师教学活动安全制度:
落实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维持好课堂秩序,确保课堂教学安全。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妥善处理偶发。教育学生使用圆规、美工刀等利器要注意安全,课堂教学需开展演示实验的,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明实验要求并注意演示实验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切实取防范措施。室外教学时,教学内容必须严格按教材规定,不得增加有危险性内容,课前必须对器材进行检查,课前务必做好准备运动,课间操、课外活动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8、实施疏散演练,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学校要多次组织师生开展安全预案演练,把工作重心放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坚决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精心组织师生开展预防演练活动,及时
总结改进,不断提高师生识险、避险、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9、继续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建立完善并认真执行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内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的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要配备专人负责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使用登记制度,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被盗、丢失或发生事故。
10、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紧紧依靠学校校外治安管段民警和交警,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充分发扬他们的奉献精神和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校园文明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不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1、加强校园信访维稳工作:
学校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机制,学校校委会和工会要及时关注校内教职工的心理动向,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每一位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学校安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切实推进,切实把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校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网络机制,校长为学校安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落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层层落实,逐层签订相关目标责任书,确保学校各项安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安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开展对校内执行安保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工作的检查督导。对检查督导中发现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与表杨,对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应责任。
如何做好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防破坏、防涉枪、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卫人员管理规定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企业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人员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建设必要的治安巡逻防范设施,保护重要部位,排查治安隐患。重要部位应当设置技防系统并实施重点保护。
企业应当招用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制定健全的保安服务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企业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保安员要对进入本企业的人员、车辆和出入物品进行检查,在企业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2、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3、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4、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5、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6、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7、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8、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9、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你知道什么是保卫人员吗?知道哪些关于保卫人员的管理规定吗?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保卫人员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保卫人员管理规定
一、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责任感,要有精、气、神,对在厂区内一切违反公司规定的事,要敢上、敢抓、敢管、敢罚,但必须上报部长,部长立即上报主管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拿出处理意见。
二、全体保卫人员要保持24小时开机,时刻备战状态,公司如有需要,尽快赶到现场。
三、保卫人员必须履行职责,严格巡查责任区域。按时交接班,做好记录,不准串岗、闲谈或在岗位看书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门卫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形象,着装整洁,礼貌待客,语言要美,对来访客人要登记清楚,通知被访人,被访人说见则进,不见则坚决拒绝进入。
五、物资出入,检查登记,凭出门证方可放行。特殊情况,必须有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可放行。
六、保卫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案件的四防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取措施,并向领导报告。
七、门卫人员要观察来访人员,对可疑人员要警惕,必要时通知部长或班长跟随,防止寻衅或其它的发生。
八、不准在门卫区域聚众、吸烟、停车,不准重车来大门区域挑头,否则路面压坏追究责任。
九、门卫人员特殊情况所接收的信件、包裹、特快等邮件要做好登记或交接,造成损失,承担相关责任。
十、门卫人员要爱护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按动设备按钮。南门卫24小时开机,北门卫按规定调整开关机,对故意损失设备的人员,加倍处罚。
十一、当班门卫人员坚守自己的责任区,不得聚堆闲聊、吸烟、
饭酒、,不得脱岗、串岗、睡岗,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十二、门卫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准随意找他人替班,特殊情况须部长批准。
十三、北门卫人员对特殊情况进入厂区的轿车出公司时,车内、后备箱打开检查无误放行。
十四、轿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没有特殊原因(修车)一律禁止入内。不听劝阻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罚款50元,轿车罚款100元。如是门卫人员不履行职责放进的,对门卫人员每车罚款50元。
十五、门卫人员要禁止职工带小孩进入生产区。禁止非公司职工进入洗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六、对临时用工,要询问清楚是哪个车间的,告知注意事项,凭临时工证出入。
十七、门卫人员要班班打扫管辖区域的卫生,保持卫生清洁,做好交接班。
保卫人员处罚规定
为了有利于市场的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内保队伍的自身建设,使之成为一支由组织、有纪律的军事化队伍,特制定本细则如下: 外勤:
1、训练不能及时起床延误团队出操时间,每次扣20元。
2、上岗不按规定佩戴执勤用具,每次扣50元。
3、擅自离岗造成岗位空缺的,每次扣50元。
4、不能按时接岗,迟到十分钟以上者,每次罚款10元。
5、保安人员外出须经队长批准,私自外出者每次罚款10元。
6、上岗时听收音机、打游戏机及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罚款50元。
7、上岗睡觉罚款200元。
8、查岗时发现有保安员进入办公室及展厅乱翻,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内务:
1、被子不能叠放整齐者,每次罚款20元。
2、饭盒不能及时清洗者,罚款20元。
3、不听劝阻乱在室内扔垃圾者,罚款20元。
4、未经批准带外人进入宿舍留宿者,罚款50元。
以上规定望各位队员共同遵守,如有违反者将进行处罚,罚款将作为表现突出者的奖励基金,罚款超过30元者,责令其写检讨,并上报办公室作为年度考核凭证。
安全保卫人员承诺书
项目部领导:
经北辰正方建设集团长沙分公司审核同意,并由D1区项目经理部,安全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从即日起承担治安保卫人员工作
本人承诺以下几条:
1、进入工地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赤脚、赤膊及穿拖鞋施工,在易燃、易爆的区域禁止吸烟,严禁携带小孩及闲杂人等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发现一次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应送公安机关处理。
2、遵守工地上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文明施工,规范作业,服从班长管理 ,服从 工作分配,责任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坚守工作岗位,下班时遇临时任务随叫随到,工作主动,眼中有活,尽责尽职,及时做好班长及栋号长安排的各项工作。
3、在工作中不得私自捡废品,纸箱,(钢)电线头,矿泉水瓶,对工地上成品或半成品材料不得随意损坏,如顾意损坏由个人承担赔尝,对工地上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等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
4、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不得私自乱接,不得野蛮施工操作,在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及时报告班长及项目部管理 人员,确定安全方可施工。
5、对梦八态度 热情,对各分包单位兄弟好言回答,在工作中,不得随意向人索要任何财物,同事与同事之间不发生矛盾任何争执。
6、值班人员佩戴袖标,及对讲机,如监督人员发现未佩戴者,扣除当天工资,认真职责,坚守岗们,工作期间不喝酒,不睡觉,做好交接班记录。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
承 诺 人: 保安班长:
保安队长: 项目负责人: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第三条 院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院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第六条 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第七条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
(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
(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第八条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二)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六)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九)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第九条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第十条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第十一条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第十二条 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第十三条 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范围提出,报本级人民确定: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二)机场、港口、大型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
(三)国防科技工业重要产品的研制、生产单位;
(四)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五)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
(六)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
(七)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和大型文化、体育场所;
(八)博物馆、档案馆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九)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或者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
(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
(十一)其他需要列为治安保卫重点的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遵守本条例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一般规定和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特别规定。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